首页 >> 通知公告 >> 详细内容
 
通知公告 >> 正文
中原国家广告产业园LOGO和广告语征集公告
日期:2013-06-04 10:27:40  发布人:郝名扬  浏览量:19

中原广告产业园于20134月被国家工商总局正式批复为国家广告产业园区,为彰显园区形象,推进园区建设,现征集LOGO和广告语。

一、创作要求

LOGO:体现中原文化、广告行业、产业园区、国际化和开放特色,富有现代、简洁、时尚、高雅气质,提供设计释义。设计图稿应为电脑制作的高解像度彩色效果图,易于制作和应用。

广告语:体现中原文化和广告园区特色,简洁明了,易于传播,提供创作释义。

二、作品报送

作品报送仅接收电子版,截止时间至2013630(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前。

报送要求:LOGO文件为JPG格式,分辨率300dpi以上,邮件标题格式为“作者名——中原广告产业园LOGO”;广告语文件为word格式,邮件标题格式为“作者名——中原广告产业园广告语”。

报送邮箱zzrjy@vip.163.com

三、结果公布

公布时间:2013715

公布媒体:中原广告产业园官方网站(www.zhongyuanad.com)

四、奖项设置

LOGO:入围作品10件,每件奖金1000元;采用作品1件,奖金20000元。

广告语:入围作品10件,每件奖金1000元;采用作品2件,每件奖金10000元。

五、资料服务

创作需要的有关资料,请登陆园区官方网站查询或到园区管理办公室索取。

园区管理办公室地址:河南省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中原广告产业园。

联系人:魏人众

联系电话:0371-6798916167989228

六、其它事宜

作品被初拟采用后,作者应按照征集方的要求进行修改,并在一周内将修订的作品发送至作品报送邮箱;作品被确认采用后,作者与园区签订作品转让合同,领取奖金,作品所有权即归园区所有。

本征集广告由园区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原广告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核发:0 点击数:19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