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黄淮学院美术系第一届摄影大赛征稿通告
日期:2011-03-21 16:3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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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淮学院美术系摄影平台组委会决定:订于2011年4月20日至25日在美术系举行第一届摄影大赛评选;同时,面向全系发出征稿通告。从2011年3月20日开始,参赛者可将作品送往设在5号教学楼的第一届摄影大赛征稿办公室(51103教室)。截稿时间为2011年4月22日。

一、比赛主题:乐在生活
  参赛作品围绕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发现生活之美,展现生活之美。着力提高学生摄影水平,旨在弘扬我系文化生活变化和进步。

二. 作品说明
  1. 题材类别不限,人像、风景、纪实等角度均可进行拍摄;
  2. 单幅与系列作品、黑白与彩色作品均可;

3. 每幅作品最小尺寸为10寸;

4. 作品均为原创,杜绝抄袭;

三. 评选标准
  1. 内容真实,充分体现主题;
  2. 形象生动,富有冲击力和感染力;
  3. 标题与图片说明准确、简明;
  4. 参赛类别清晰;

(一)、参赛者 
  1. 只接受我系的摄影作品参赛。 
  2. 所有参赛者在提交作品时必须在照片背面填明个人资料(姓名、班级、专业、作品名称)和对参赛摄影作品的详细说明。

3. 获奖作品将在公布比赛结果时在系网站上发表,并同时纳入美术系展厅展览并收藏。
    4. 比赛组委会享有免费使用参赛者作品的权力,可以重复使用这些图片进行相关的出版、展览等,并在使用过程中尊重参赛者及版权拥有者的署名权。
    5. 评选结果宣布后,组委会有权根据情况向获奖者索要能够满足出版和展览质量要求的底片或幻灯片复制件或大数据量电子文件。 
    6. 参赛者应确保对参赛作品享有版权,参赛作品中涉及肖像权事宜由参赛者自负。若有第三方对图片中的人、建筑或其他事物提出权利方面的声明或不满,参赛者应对图片可能引发的法律事务负全部相关责任。 
    7. 不遵守参赛规则或不能满足参赛表格中条件的参赛作品将被视为不合格。 
   (二)、参赛作品要求
  1. 每位参赛者限投2件作品参赛,其中系列作品视为一件作品。
  2.单张照片及系列照片必须是在2011年拍摄的。 
  3.系列照片可以包括最少3张,最多5张照片。

4.数码照片文件的格式可为JPG,文件量大小应在1MB以上,像素500万以上。
  5.参赛照片必须写有题目和齐全的文字说明。(作品背面用铅笔填写)

6. 比赛不接受合成照片、多次曝光照片和用电脑技术人工修改制作的照片。 
  7. 参赛照片正面不能标有参赛人的姓名或身份信息、照片标题和图片说明,每张参赛照片将被组委会注册和重新编号。 
  8. 所有图片必须写清拍摄地点和时间。(作品背面铅笔填写) 
  10.获奖作品一旦发现并证实违背参赛要求,大赛组委会将立即取消其获奖资格。

五. 奖项与奖励办法
  1. 奖项:
  (1) 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50名。
  (2)从全部作品中评出单幅“最佳照片奖”5名;
  2. 奖励办法
  一等奖:证书一件及加4分;
  二等奖:证书一件及加3分;
    三等奖:证书一件及加2分; 

优秀奖:加1分;
六. 获奖通知方式
  评选委员会的最后裁定将于2011年4月下旬在美术系进行,并于评选结束宣布比赛结果,比赛获奖作品名单将在美术系网站上予以发布。

七. 参赛作品提交时间及地点 
    比赛将于2011年4月22日24时截止收稿,逾期的参赛作品将不予接受。请将作品在此之前报送于黄淮学院美术系5号教学楼51103室(实践实训室),联系电话:1510386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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