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美术系关于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1-03-16 14: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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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为展现我系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提高我系学生专业水平和专业能力,展示我系教育教学成果,营造健康高雅的文化氛围,同时积极准备参加河南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特举办本次活动。

二、主题和内容

本次展演活动的主题是“青春·使命”。各项活动内容应围绕主题,反映当代大学生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展示他们健康高雅的审美追求和艺术才华。展演活动要做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具有创新性,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

三、项目和形式

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工艺设计、DV作品;

四、作品要求

(一)艺术作品类

1. 绘画: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尺寸均不超过对开。

2.书法、篆刻: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

3.摄影: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吋;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

4.工艺设计: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尺寸不超过对开,立体设计空间大小不超过0.5立方米。

5.DV作品:播放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五、报送节目及作品要求

艺术作品不用装裱。艺术作品需在背面注明作者姓名、所在专业、班级、联系电话、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长×宽×高)、创作时间,并另附纸说明。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

六、时间安排

展演活动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1年3月至2011年 7月)为各专业开展活动阶段。

各专业、班级广泛宣传发动,层层落实,发动学生广泛参与,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并于2011年 7月1日前完成作品的上交。报送办法另行通知。

第二阶段(2011年 7月至2011年 8 月)为评选和现场集中展演阶段。

2011年 8 月,在优秀作品的基础上,美术系组委会组织艺术作品评选,评出上报参加全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

七、奖项及评奖要求

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美 术 系

                      201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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